竹溪县人民医院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2台监护型救护车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竹溪县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。
2、采购内容:采购2台监护型救护车,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模块:
(1)监护型救护车。
(2)要求排量2.0以下(包含2.0T)
(3)能源类型:柴油
(4)环保标准:国IV以上
(5)5G系统可传输患者数据联网系统。
(6)后箱监控系统(图像、声音)。
(7)售后服务完善
二、采购预算金额:39万元(2台监护型救护车)
三、项目工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个日历天完成车辆交付。
四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1、满足下述规定:
(1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合法经营资质;
(2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提供救护车采购项目业绩至少1项;
(3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,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3、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www.ccgp.gov.cn)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4、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。
五、谈判响应文件提交
谈判响应文件于谈判日密封带入现场,请在封面注明“救护车采购项目”。响应文件应包含首次报价单、技术方案、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。
六、竞争性谈判时间
时间:2025年7月10日下午15:00(北京时间)
地点:竹溪县人民医院济康三楼会议室
七、资料获取方式及联系人
资料获取请联系急诊科车队
地址:竹溪县城关镇东门街181号
联系人:吴队长
联系方式:13451255551
八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
1、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如有虚假或隐瞒,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。
2、竹溪县人民医院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。
竹溪县人民医院 2025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