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溪县人民医院(竹溪县妇幼保健院)
零星维修工程审计服务遴选公告
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零星维修工程审计工作,提高审计服务质量,降低审计费用,经医院研究决定,对零星维修工程审计服务进行公开遴选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. 项目名称:竹溪县人民医院(竹溪县妇幼保健院)零星维修工程审计服务遴选项目。
2. 采购人:竹溪县人民医院(竹溪县妇幼保健院)。本项目由医院招标办组织实施,监审科为需求部门。
3. 采购内容:为采购人提供零星维修工程预算审核和竣工结算审计服务,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审核、造价审核、出具审计报告等。
4. 拟入围供应商数量:2~3家。本次遴选入围不代表直接承接业务,采购人在发生具体审计项目时,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供应商服务情况,从入围供应商中结合轮流分配、择优分配、二次竞价、直接选定等方式分配任务,每次分配均留存书面记录备查,并严格执行回避规则。
5. 回避规则:(1)同一维修项目的预算审核与竣工结算审计,必须由不同的入围供应商承担;(2)供应商与所审核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,应当主动回避。
6. 服务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。实行年度考核,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入围资格。
7. 费用预算:医院预计全年审计费用约6万元,按实际委托并完成的项目据实结算。该金额为预估数,不构成采购人对委托数量的承诺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.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2.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审计服务;
3. 在竹溪县城区设有固定办公场所;
4. 近三年内(2023年10月以来)具有为医疗机构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(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)服务的业绩至少1项(提供合同或审核报告关键页复印件);
5. 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6.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;
7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。
三、报价要求
1. 报价方式: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。供应商以《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》(鄂价工服规〔2012〕149号)规定的收费标准为计费基准填报折扣率。最终结算金额=标准服务收费×成交折扣率。最高折扣率上限为70%(即七折),供应商折扣率报价超过70%的,作无效响应处理。
2. 磋商与二次报价机制:
(1)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:遴选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,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环节;
(2)分别磋商:遴选小组与每家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,就服务方案、人员配置、审核方法、费率合理性及价格构成等进行沟通,磋商中将结合医院往年同类服务实际结算费率进行谈判。磋商过程形成书面记录,由参加磋商的人员签字确认;
(3)二次报价:磋商结束后,要求所有继续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(书面折扣率),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首次报价;
(4)评审:对通过审查且完成磋商的供应商,遴选小组按最后报价折扣率由低到高排序,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。
3. 单个项目收费条款:
(1)按计费基准×成交折扣率计算得出的咨询费不低于2000元的,据实结算;
(2)按上述方式计算得出的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,按2000元计取;
(3)该保底收费为固定值,不参与折扣率竞争,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,未作出承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。
4. 费用结算:按实际委托并完成审计的项目据实结算,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委托以及委托的项目数量,供应商不得以委托数量不足为由主张任何补偿。
四、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
(一)发布公告:本公告在竹溪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,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(二)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:报名地点在竹溪县人民医院招标办(竹溪县城关镇东门街181号济康楼4楼417)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公告了解遴选规则。报名截止时间:2026年10月8日17:30(应为公告期满后)。
(三)递交响应文件: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密封后,于2026年10月8日17:30时前递交至竹溪县人民医院招标办,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。
(四)遴选会议:时间待定。地点:竹溪县人民医院济康楼3楼会议室(竹溪县城关镇181号济康楼3楼311党员活动室)。遴选小组依次进行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、分别磋商、组织二次报价和排序。
(五)确定入围供应商:对通过审查且完成磋商的供应商,按最后报价折扣率由低到高排序,确定2~3家入围供应商;合格供应商仅为2家时,确定2家;最后报价折扣率相同的,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。
(六)公示与签约:遴选结果在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。
五、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要求
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,按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四份(正本一份、副本三份),密封递交:
1. 报价函(首次报价折扣率,加盖公章);
2. 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3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;
4. 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书面声明函;
5. 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承诺;
6.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(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);
7. 业绩证明材料:近三年内(2023年10月以来)为医疗机构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(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)服务的合同或审核报告关键页复印件,至少1项;
8. 拟投入人员情况表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(至少1名);
9. 承诺书:接受保底收费条款、回避规则、廉洁承诺、保密承诺及2小时响应到场的书面承诺;
10. 服务方案(审核流程、质量控制、进度承诺等);
11.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响应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密封袋外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及“遴选会议开始前不得开启”字样。
六、评审办法
本项目采用价格优先法评审,即: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前提下,按最后报价折扣率由低到高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。遴选小组由招标办牵头组建,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,含监审科、财务科等部门人员。具体程序和标准如下:
1. 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方为合格:
(1)满足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全部资格要求(含办公场所、业绩证明等材料齐全有效);
(2)折扣率报价未超过70%;
(3)已书面承诺接受保底收费条款、回避规则、廉洁承诺和保密承诺;
(4)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至少有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(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);
(5)承诺接到委托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;
(6)响应文件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组成,签字、盖章齐全并按要求密封递交。
上述任一项不满足的,作无效响应处理,不进入磋商环节。
2. 磋商与二次报价。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,按本公告第三条第2款进行分别磋商并组织二次报价(最后报价)。
3. 排序与入围。按最后报价折扣率由低到高排序,取前2~3名为入围供应商;最后报价折扣率相同的,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;合格供应商仅为2家时,确定2家入围。
七、入围供应商管理
1. 任务分配:采购人在发生具体审计项目时,从入围供应商中结合轮流分配、择优分配、二次竞价、直接选定等方式分配任务,每次分配形成书面记录备查,并严格执行本公告第一条第5款规定的回避规则。
2. 年度考核:采购人每年对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质量、报告时限、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合同并取消入围资格。
3. 淘汰递补:入围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,并按本次评审确定的排序从候选供应商中依次递补:
(1)服务质量不达标,审计报告出现严重差错;
(2)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任务;
(3)累计3次未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审计报告;
(4)存在违反保密协议或廉洁承诺的行为。
八、其他事项
1. 无效响应情形:(1)不满足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或第六条符合性审查条件;(2)折扣率报价超过70%;(3)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;(4)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、盖章或密封;(5)提供虚假材料;(6)信用记录不符合要求。
2.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,采购人将延长公告期一次;延长后仍不足3家的,经医院研究后可调整遴选方式。
3. 采购档案留存:本项目全过程文件(公告、报名资料、响应文件、磋商记录、报价及排序记录、结果公示、合同等)由招标办完整存档备查。
4. 质疑与监督:供应商对遴选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。
5. 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采购人负责解释。
采购人:竹溪县人民医院(竹溪县妇幼保健院)
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东门街181号
联系人:邓涛
联系电话:15171383158
公告日期:2026年9月28日